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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網貸作為一種便捷的金融服務辦法已經深入人們的日常生活。隨之而來的網貸糾紛也日益增多仲裁委調解成為應對這些糾紛的一種途徑。但許多借款人對拒絕網貸仲裁委調解存在疑問本文將圍繞這一主題探討拒絕網貸仲裁委調解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近年來網貸行業在我國迅速發展為廣大民眾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務。由于市場不規范、監管不到位等起因網貸糾紛頻發。面對仲裁委調解,很多借款人感到困惑和不安,不知道是不是有權拒絕。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分析拒絕網貸仲裁委調解的合法性,并探討拒絕調解后的法律途徑。
依照《人民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能夠請求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委員會也能夠主動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該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庇纱丝梢姡斒氯擞袡嗑芙^仲裁委調解。
拒絕網貸仲裁委調解后,借款人仍有權向人民提起訴訟。依照《人民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能夠向人民起訴。”借款人能夠在拒絕調解后,按照糾紛的性質和法律規定,向人民提起訴訟。
拒絕網貸仲裁委調解本身并不構成違法行為。依據《人民仲裁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委員會的調解書不服的,能夠向人民起訴?!苯杩钊擞袡嗑芙^調解,無需擔心故此構成違法行為。
在拒絕網貸仲裁委調解后,假若借款人認為對方存在違法行為如、侵犯個人等,可向機關報警。依據《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是說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信或是說以其他方法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是說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實行、侮辱的;(五)其他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在此類情況下,報警是一種合法的維權途徑。
按照《人民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有權拒絕仲裁委調解。借款人可直接拒絕網貸仲裁調解,無需擔心違法。
直接拒絕網貸仲裁調解后,借款人能夠選擇以下法律途徑:
(1)向人民提起訴訟,按照糾紛的性質和法律規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2)與對方協商和解,尋求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應對方案。
(3)向消費者協會、互聯網金融協會等相關部門投訴,尋求幫助。
拒絕網貸仲裁委調解是合法的,借款人在面對糾紛時,應充分理解自身權益,選擇合適的法律途徑維權。同時有關部門也應加強對網貸行業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